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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查獲三件商標不符規定
年節商品專案稽查小組出擊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快過年了,市府年節食(商)品專案稽查小組,積極針對各商品類別進行商品價格與標示稽查,同時輔導業者及讓消費者了解,各類別的商品標示的法規規範,呼籲市民消費前務必仔細檢視商品標示,依照商品使用方法正確使用及貨比三家,就可多一份安心。
經發局主秘王俊博表示,日前由消保官帶隊,聯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發局、衛生局及警察局至全聯(和緯店)、好市多、家樂福(永康中正店)三家大賣場進行市售產品抽查,查核市面上商品價格是否異常外,同時發現三件耶誕節飾品不符合商品標示法的規定。
他指出,針對不合格商品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依法裁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該企業經營者名稱、地址、商品,以及要求販賣商「下架」停止陳列販賣。
他說,去年稽查六千零廿件,不合格有九百件,以沒有中文標示,沒有產地標示或產地標示不清楚居多,不合格率百分之十四點九五;近年抽查品項類別多元化,逐年輔導違規業者進行改善,雖然稽查的過程中發現商品標示違規情況已大幅減少,但一般商品標示上仍須加強繁體中文商品標示及產地說明等。
經發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年節相關商品時,不要購買標示不清或不全之商品,另外,針對原物料上漲,部分商家調整售價,也將進一步了解漲價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