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寒假即將到來,桃園市教育局考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及家庭突遭變故等四類經濟弱勢學童,因家庭因素無法於寒假期間供應學童用餐,特別規劃於寒假期間請學校與鄰近愛心店家或超商合作,提供每日五十元愛心午餐,學童只要拿著學校發的餐券到指定的合作店家,都能兌換便當或等值午餐。
教育局林明裕局長表示,為落實照顧經濟弱勢學童的美意,並因應國小提前一周放寒假,也補助一月十五到一月二十計六天,含原放假日期(一月二十一日至二月十日) ,共計補助二十七天,每天五十元餐費,國中及高中仍維持為二十一天,另依學校地區特性讓學童持餐券或以簽名方式至學校合作的商家領取餐點,其中與鄰近小吃店、快炒店、便當店等愛心商家合作計石門國中等五十一校,與OK、7-11、全家、萊爾富等便利商店配合有桃園高中等一百四十四校,部分偏遠學校共計三十五校則以物資(如米、麵條、罐頭…等)方式讓學童能帶回去烹煮。
桃園市為了持續照顧弱勢學童,已成立「無力支付午餐費捐款專戶」,接受民間團體及各界愛心捐款,除提供每位學生於寒暑假期間每日午餐費外,亦補助上課日所需午餐費用,今年寒假經各校申請計有四千一百三十四位學生受惠,補助經費計新臺幣五百二十一萬一千九百元。也再次呼籲請大家發揮愛心,讓弱勢學童在寒假期間也能感受溫情關懷,捐款帳戶如下:台灣銀行桃園分行,帳號「026-038-00001-1」,捐款戶名為「桃園市市庫存款戶」,匯款時,請註明「午餐捐款專戶」字樣即可。也感謝本次與桃園市二百三十所學校合作愛心午餐的店家,讓這群家庭經濟上有困難的孩子,於寒假期間仍得以溫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