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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降公投門檻 提案人數只需千分之3

記者吳瀛洲∕ 新北報導

新北市議會臨時會十八日三讀通過「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修正案,這次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門檻下修,提案人數調降為最近一次市長選舉人數總數千分之三,連署人數應達五%以上;以一0七年市長舉換算,僅需九七九三人就可提案。民政局長柯慶忠表示,將送中央選舉委員會轉行政院備查後,發布施行。

柯慶忠表示,這次修正地方公投自治條例是配合中央母法做修正,主要是將公投年齡由二十歲下修至十八歲、公民投票日的舉行修訂為每二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結果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同意票需達投票權人總額的四八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

柯慶忠指出,議會審議過程曾對公投提案門檻有所討論,最後由依最近一次市長選舉人數總數千分之五改為千分之三;畢竟門檻太高就不符民主精神,連署人數維持最近一次市長選舉人數總數五%,這樣連署成案門檻應該不會太高。

他表示,以一0七年市長選舉人數三二六萬四一二八人為例計算,地方公投案提案人數應為九七九三人以上,連署人數應為十六萬三二0七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