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不先修財劃法,強推竹竹併只會添亂!

在野黨主張地制法與財劃法應配套修法。(中央社)

民進黨打算強行修改《地方制度法》,為竹竹併鋪路,昨天在立法院再度引爆朝野衝突,最後朝野達成協議,不在此次臨時會處理地制法修法。究其實,竹竹併的癥結並不在於地制法,而在於二十三年未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如果不先修正財劃法,就算修正地制法讓竹竹成功合併,也只是無端添亂。

《財劃法》區分為國稅與地方稅,根據該法第八條規定,國稅包含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與礦區稅等,將大額的稅收都歸屬國稅,再將所得稅總收入百分之十、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百分之四十,及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列為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

其中營業稅、菸酒稅及期貨交易稅,二0二一年三者實徵淨額合計高達五千三百六十八億元;且現有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也不是全都自行使用,不少還需分配給鄉(鎮、市)。

這樣的配置造成地方稅收根本不敷使用,有很大部分需依賴中央統籌分配款分配或一般性補助款挹注。根據媒體統計,財政部編列二0二二年的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達三千零四點八六億;主計總處編列的二0二二年一般性補助款,全台二十二縣市合計共編列補助一千九百六十五點四六億元,二者合計逼近五千億元。

且依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第七條,「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級地方政府之金額,應依下列方式計算:第三條第一款之款項,以總額之百分之六十一點七六分配直轄市、百分之二十四分配縣(市)、百分之八點二四分配鄉(鎮、市)。」六個直轄市所分配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竟然是十六個縣市的二點五七倍。稅源分配獨厚直轄市,造成財政貧富懸殊,形成「富都窮縣」的結果。無怪乎,多數縣市都想升格為直轄市,以分得更多的統籌分配稅款。

新竹市與新竹縣財政狀況在各縣市中已經算是好的。自籌財源占歲出比率為地方衡量財政健全的重要指標,比率愈高表示該縣市的財政愈穩健。根據審計部公布的二0二0決算審核結果年報,新竹縣、市自籌財源占歲出比率分別為百分之五十一點一與四十二點九九,為非直轄市縣市的第一名與第二名,遠高於其他縣市平均值二十四點一二,新竹市甚至優於高雄市與台南市。

新竹市長林智堅對媒體表示,推動竹竹併的理由就是財源問題,直指「新竹學校不夠,結果我們像乞丐一樣,一天到晚要向教育部要錢!」「唯一的解方就是升格!」若按照林智堅的邏輯,不僅是大新竹應該升格為直轄市,其他財政狀況更差的十四個縣市更有理由主張合併升格,因為這是所有非直轄市縣市所共同面臨的問題。

由此可知,地方財政最大的癥結在於財劃法,多數的稅收由中央政府掌控,再透過中央統籌分配款或是一般性補助款分配給地方,又讓直轄市擁有六成以上中央統籌分配款,造成多數非直轄市均面臨財政困難,期待中央關愛的眼神。

執政黨卻只想修改地制法讓特定縣市升格,不但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滋生更多問題。因此,應優先修正財劃法,將中央稅權下放,提升地方財政自主權,並重新調整統籌分配款的配置方式,才能徹底改善地方財政失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