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鎮公所依照規定另覓合法廠商提供民眾殯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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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竹縣竹東鎮公所指出,宏美禮儀社依約應在去年十二月四日前繳交第三期權利金,但一直藉故拖延未繳交,已明顯違約,已喪失經營權。終止契約後,後續的殯火服務,公所將依照規定另覓合法廠商持續營運。

竹東鎮公所表示,依據契約內容告知宏美禮儀社,今年一月三日前須繳交第三期權利金,並將水、電、瓦斯、電話等費用結清,並於同日下午一時辦理點交及搬離,一月三日以後未完成之民眾治喪、火化等費用需繳還公所。宏美禮儀社拒不點交,經催告無效後,非但不繳交權利金,且不搬離。公所依據契約第三條第四項,將宏美履約保證金全部沒收並終止契約。

竹東鎮公所說,公所於合約期間將殯儀館、火化場委託宏美經營,但並未保證客源數量及營收獲利值,宏美禮儀社投入經營後理應深入了解檢討地方上鄉親們習慣的殯葬需求、做為更有利自身營運調整參考,爭取最大認同增加自身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