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淦成企業被控用冰醋酸泡海參 負責人無罪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淦成企業被控以稀釋的工業用冰醋酸浸泡海參,脫灰去汙後混充為高級的「黑玉參」販售。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指出,冰醋酸屬「加工助劑」,並非「食品用洗潔劑」,但當時食安法就「加工助劑」部分仍無刑法規範,判決朱姓負責人無罪。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朱男無罪確定。
檢方起訴指控,朱男為降低海參加工成本,使海參賣相較佳,從民國一0三年四月至一0四年五月間,將工業用冰醋酸加水稀釋後浸泡海參,以溶解附著於海參上的白灰,再放入鍼粉調成的鹼水內清洗。
經酸鹼中和再用自來水清洗後,加工烘乾製成海參成品,出口至香港牟利,全案依違反食品安全健康法、詐欺等罪嫌起訴。
一審新北地院認定朱男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刑一年。二審高院將海蔘送請鑑定,認定海蔘「毒性極低,無毒害人體或危害人體之虞」,改判無罪。更一審維持一審一年的有罪判決。
高院更二審認為,冰醋酸屬「加工助劑」,並非「食品用洗潔劑」,但當時食安法對「加工助劑」部分並未訂定刑法規範,判決朱男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