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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志願參與教召5次 可領獎金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二十日通過國防部修訂《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因應今年試辦教召新制,凡志願參與教召的後備軍人,第五次起可受領獎金。政院希望下會期能優先通過法案 待立院三讀通過後,回溯至今年元旦實施。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為因應後備動員制度的變革,教召由「五至七天」試行改為「十四天」,教召制度的變革有其必要性,草案明定後備軍人接受教召享有的優惠措施,及企業給付員工請假期間薪資所能享有的營所稅減優惠。
立法重點包括後備軍人接受召集達五次者,第五次起每次完成訓練後,由召訓機關或部隊發給召集獎金;接受召集訓練之後備軍人自當年度解除召集之日起一年內,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享有免掛號費之優惠。接受召集訓練之後備軍人自當年度解除召集之日起一年內,至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所屬福利站購物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所屬國軍英雄館繳費住宿,均享有優惠。
國防部表示,後備軍人接受召集期間應給予公假,並核實發給薪資。依規定給付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之薪資,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一百五十得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並規定其實施年限。
國防部全民動員署長白捷隆表示,召集獎金制度會授權另訂辦法,明定金額再呈報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