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道路、公有停車場等均依法劃有親子專用車位,也就是粉紅色的停車格,要在親子車格停車,則需先申請親子停車證,但北市議員吳沛憶卻表示,北市目前核發出九萬四千七十三張親子停車證,但全市親子停車位卻僅有一千六百四十四個,落差高達五十七倍,明顯供需比例有極大有問題。因此吳沛憶要求市府研議增加車位數,讓孕婦跟孩子下車不用辛辛苦苦走太遠。
吳沛憶指出,根據兒少權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與交通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在百貨、量販店、有兒科、產科病房的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園區等場所附設停車場,需保留百分之二的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小孩家長的親子專用車位。
目前北市依法共劃設一千六百四十四個停車位,全數都在路外停車場,沒有路邊停車格。吳沛憶說,目前北市核發出去的親子停車證,計有孕婦版九千九百十四張與兒童版八萬四千一百五十九張,總計九萬四千七十三張,比停車格多五十七倍。
吳沛憶表示,發證數那麼高,就顯示了市民有高度需求,但車證竟然比車格多出五十七倍,很明顯車位的供給遠遠跟不上。就算每輛車都只停半小時就開走,要輪完也要超過二十四小時,還得是不眠不休的在輪。法定的百分之二比例其實只是最低標準,中央沒有說不能劃更多。北市府應視市民需求增加劃設親子停車格,來幫忙孕婦與帶孩子的家長。
吳沛憶指出,台北市所有的親子停車格都在路外停車場,但早在二0一八年台中及花蓮就有在親子出入需求較高的路段,劃設路邊親子停車格,如熱門遊憩景點、幼兒園、兒科診所、婦產科等。尤其在醫療層面,目前法規僅規範到區域級以上醫院,但很多孕婦跟兒童是在產科、兒科診所就醫,同樣有停車需求,還可能發生家長帶著小孩飛奔前往就醫的緊急狀況。所以在車位量外,北市府也應該擴張劃設範圍,仿效花蓮跟台中,擇適當的路段劃設路邊親子停車格,才能更全面的照顧到孕婦們與孩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