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苗栗縣二十八日電
苗栗縣卅八歲黃姓男子駕車載妻子行經造橋鄉台一線一0五公里路段岔路口,與對向左轉的砂石車發生碰撞,黃男骨折重傷,妻子送醫不治。警方調查雙方均無酒駕,肇責待釐清。
黃男家屬指出,夫妻倆平日在頭份市經營瓦斯行,送就讀小二的兒子到安親班後,二人準備前往銅鑼鄉親戚開設的工廠幫忙,未料途經台一線一0五公里造橋路段,遭左轉砂石車撞上,就此天人永隔。
苗栗縣消防局造橋消防分隊小隊長李財漢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二十七日上午八時許接獲一一九勤務指揮中心派遣,造橋台一線一0五公里處車禍救護案,消防人員抵達現場時,小轎車內兩名傷者,因前座車門無法打開,利用後座予以脫困,男性傷患全身多處擦傷、有骨折現象,女子則已失去生命徵象。
兩人經救護車送醫救治,卅八歲黃姓丈夫肋骨、腿部骨折,卅七歲曾姓妻子經搶救仍回天乏術。警方調查,事故路口僅有閃黃燈,砂石車沿台一線由南往北欲左轉,與黃男駕駛由北往南直行的小轎車發生碰撞,小轎車車頭嚴重損毀,雙方均無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