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娟∕歸仁報導
針對歸仁警分局前交通分隊曾姓員警去年九月間,涉嫌洩漏其他民眾個資情事,經檢察官聲請羈押,歸仁分局副分局長黃宗仁十日表示,該員違法情節重大,已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停職,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
黃宗仁表示,去年九月間分局在定期稽核時,發現其查詢電腦系統異常,已有洩漏民眾個資的情事,分局先取消曾員系統個資使用權限,全面加強稽核,並將其列為加強考核的人員。
曾姓員警昨天經檢察官聲請羈押,又經法院裁定准押禁見,警察局立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迅速予以停職,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嚴懲。
此外,有涉行政疏失人員,分局也將追究責任,並持續配合地檢署清查嚴辦到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