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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地院舉行法庭演練活動 累積實務運作經驗
記者吳東興∕員林報導
彰化地院為因應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 施行之國民法官新制,十七日、十八日舉行第二輪次第一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演練活動,以累積審、檢、辯三方於實務運作的經驗。
行政庭長黃齡玉表示,十七日上午九點開始,首先進行選任程序,由於尚在疫情二級警戒期間,為避免在選任程序中候選國民法官群聚升高防疫風險,選任程序除採取符合二級警戒室內空間人流管控及總量管制,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外,於延伸法庭進行候選國民法官詢問後,以視訊方式進行電腦隨機抽選。
黃齡玉說,十七日下午及十八日上午則進行審理程序,由刑事庭庭長葉明松及二位法官組成合議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鄭安宇、陳靚蓉及楊閔傑擔任公訴檢察官,辯護人則由律師張方俞、張方駿及呂思頡擔任,由抽選出六位國民法官及二位備選國民法官,再與三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以涉犯刑法第二七一條殺人罪實際案例進行擬真演練。審理重點將在於以間接事實判斷被告究竟有無殺人行為,以及行為時有無識別能力等刑之加重減輕事由進行調查及辯論。
除法庭活動參與人員外,邀請中正大學教授王正嘉、台中高分院庭長蔡名曜擔任模擬法庭評論員,並於審理程序結束後由該院院長陳毓秀主持交流座談會,與審檢辯、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及各界來賓等就相關的議題進行交流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