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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師教材遺失小黃車上 三重警速尋回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翁姓幼教師日前晚間22時許,匆匆忙忙地跑到新北市警局三重分局慈福派出所,向警員盧冠廷、李群英報案稱,自己在台北市內湖搭計程車返回三重時,不慎將幫學童買的學習教材放在計程車上忘記拿下車,但因為隔天就必須使用到了,焦慮地不曉得該如何是好。
警員李群英先安撫其情緒,了解情況後告訴翁老師不用擔心,只要確定其所搭車輛的樣式、時間、地點,警方就可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車輛等相關訊息,並通知運將請其協助將物品送至派出所。然翁老師沒有清楚記下車號,只能回想行車路線,在不到30分鐘,李員就找到該計程車並通知司機請其將物品前來派出所,翁老師對於30分鐘內即找到失而復得的教材,直呼「警方辦事效率高」。
三重警分局長陳永昌呼籲,民眾出門在外個人貴重物品務必置於包包或提袋內等較不易掉落或遺忘之處,下車前也請再次檢查有無遺留個人物品,並避免將物品放置車內,減少遺失風險。另搭乘計程車時可隨手拍照記錄車牌號碼,簡單的小舉動,對於尋回失物卻有大大的功效,讓員警能夠即時協助聯繫,迅速找回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