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布金鐘獎五大改革 節目類、戲劇類正式分家

(左起)特別獎委員湯昇榮總經理(連線畫面)、一一0年電視金鐘獎總召曹瑞原導演、文化部次長李靜慧、文化部影視局局長徐宜君,主持人視網膜合影。(文化部提供)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文化部二十四日宣布,今年金鐘獎節目類、戲劇類將正式分家,於十月分開舉辦並增設獎項,也將引進觀眾票選機制,另頒發特別獎給推動產業發展者。

文化部昨日召開「一一一年度電視金鐘獎改革說明記者會」,宣布金鐘獎將推出五項改革措施,記者會由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一一0年電視金鐘獎總召曹瑞原導演、特別獎委員湯昇榮總經理共同出席。

第一項是「連續劇及迷你劇集」獎項方面,為能立即回應業界反映,今年增設造型設計獎、視覺特效獎、戲劇配樂獎及主題歌曲獎四個獎項。

第二項改革則是參考美國艾美獎多場次頒獎概念,將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分為節目類及戲劇類二場次頒獎,讓典禮時間運用更有彈性。

節目類將頒發綜藝節目、益智及實境節目等二十一項獎項;戲劇類則頒發戲劇節目、迷你劇集及電視電影等二十七項獎項,今年二場頒獎典禮將在十月下旬,分二天連續舉行。將各自頒發相關技術類獎項,獎項更趨完整細緻,解決歷年技術獎項多由戲劇類節目獲獎的結構性問題。

第三項改革,今年將設置最具人氣戲劇節目獎、最具人氣綜藝節目獎二項非正式競賽獎項,並導入觀眾票選機制,以增加觀眾參與度、提升金鐘活動討論聲量,並適時規劃舉辦國際工作坊,以形塑金鐘獎品牌知名度。

第四項改革,因應兒童、少年節目不同的受眾及製播方式,以及鼓勵提升兒少節目質與量,兒童少年節目獎將細分為兒童節目獎及少年節目獎二個獎項。

第五項改革,今年特別獎得主將頒予獎金十萬元,並鼓勵業界踴躍推薦人選報名參賽特別獎,以肯定推動電視事業及產業發展有傑出成就的個人或團體,建立產業界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