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遭罰9萬 查扣薪水立即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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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潘姓男子吸食毒品後開車上國道,被國道警察攔查並測試檢定出他有吸食毒品,經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九萬元,逾期未繳,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發現他有工作,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薪水,他得知薪水被扣後,立即匯款繳清全部罰鍰。

台南分署表示,本案於二0二一年一月間收案,住台中的潘男(廿五歲)在二0一八年間駕駛自用小客車被裁罰,卻遲遲不繳納罰款,才被移送執行。執行官調查發現潘男目前在一家銷售3C的商店工作,乃於二0二二年二月間核發執行命令扣押潘男之薪水,抵償欠款。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憢悻,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