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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猥褻女按摩師 緩刑2年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八十多歲的吳姓老翁於一0九年受女按摩師邀請,前往其服務的養生館消費捧場,未料吳竟趁包廂中只有兩人時,不顧女按摩師拒絕,多次撫摸女方的大腿、臀部及私密處等。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吳涉強制猥褻,考量其年事已高且主動與女方和解,判處緩刑兩年。
一0九年十一月間下午,吳姓老翁應一名女按摩師邀請,前往麻豆一處養生館消費捧場,適巧該名女按摩師因故遲到,養生館遂另外安排另一名女按摩師服務,同日下午一點五十分,邀請吳捧場的女按摩師進入包廂與吳打招呼寒喧,吳姓老翁隨即將服務中的按摩師支開,要求女方留下跟他聊天,按摩費用也會照樣支付,女方不疑有他也依約留在包廂。
吳姓老翁趁女按摩師坐在按摩床側聊天之際,突然伸手撫摸女方大腿,女方立即將吳狼爪撥開並出言制止,然而吳姓老翁仍強行撫摸其臀部、私密處等隱私部位,女按摩師後也憤而透過LINE向老闆投訴,指控吳翁亂伸鹹豬手,女方事後也對吳提告強制猥褻。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吳不顧女方多次肢體、言語之抗拒,違反女方意願強行以手撫摸女方大腿、臀部、陰部等私密處,審酌吳姓老翁高齡八十且審理時坦承犯行、主動與女方達成和解並給付完畢等情,同意給予緩刑機會,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四月徒刑,易科罰金十二萬,緩刑兩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