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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規教育課程學費補助受理至3/15當日截止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鼓勵國民終身學習,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教育部二十八日指出,依「終身學習法」第十三條規定,教育部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五十五歲者,只要修習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都能享有部分補助學費,三月十五日截止受理。。
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年滿二十二歲修習認證課程累積達四十學分以上者,即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如不報考大學,也可作為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通過認證的非正規教育課程,內容相當於專科學校副學士班及大學學士班開設的人文、藝術、社會或科技領域水準,以確保認證課程品質。
教育部表示,自民國九十五年起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截至一一一年一月,通過認證機構數達七百八十四個,通過認證課程數二千二百五十九門,通過認證學分數五千二百四十六個。為持續鼓勵終身學習,加強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習參與,教育部將持續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及學費補助。
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費補助每年辦理一次,申請者需填申請書,檢附學分證明書、繳費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終身學習機構初審彙總,於三月十五日截止受理申請。提醒申請學費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終身學習機構亦應協助學員提出申請,以維護學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