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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8樓以上建物 即起輔導公安申報 確保公共區域逃生避難動線暢通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為強化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的公共安全,台北市政府自去年十二月卅日公告自今年起全市執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相關配套措施,將於明(一一二)年起正式實施八層以上建築物(含H-2類組集合住宅及建築物的共用部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作業。
北市府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按內政部現行公安申報規定,集合住宅類建築物達十六層以上,其公共區域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台北市率全國之先於一0二年公告,將十一層以上集合住宅納入應辦理申報範圍。
建管處表示,隨著建築物屋齡逐年提升及近年發生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的火災憾事,為確保台北市建築物公共區域的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的安全,故下修應辦理建築物公安申的報之樓層數至八層樓,其檢查項目為直通樓梯、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昇降設備、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共六項。
此外,為避免首次申報的民眾對於法令不熟識,建管處從今年起將分期執行相關配套措施,上半年實施宣導期(包含編印、發放相關宣導品及至各行政區舉辦說明會等),下半年起委託專業團體協助輔導建築物進行初檢作業並擬定改善計畫,於明年第一季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
劉美秀提醒,除八層以上建築物(含H-2類組集合住宅及建築物的共用部分)應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外,建築物的所有權人亦應自行維護確保公共區域之逃生避難動線暢通無阻,加強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的意識如走廊、樓梯間不得堆放雜物妨礙逃生及常閉式防火門不得敞開或有閉合不全、損壞影響防火避難等,以共同維護建築物的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