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興中街大火奪走六條人命,市府都發局九日表示,市府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此案擅自變更隔間,該建築物二樓到七樓及頂樓違建共計四十一間房間。全案八戶共裁處所有權人(房東)計一四四萬元罰鍰。
都發局表示,原核准住宅三樓、四樓各兩間共四間,擅自變更為十二間;原核准旅館二樓、五樓、六樓、七樓共十七間,擅自變更為二十四間;另頂樓違章五間房間。
此案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擅自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及未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都發局依違反建築法規定,按不同罰則分別罰緩六萬元每戶共處罰十八萬元罰鍰。全案八戶共裁處所有權人(房東)計一四四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