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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名人柳林瑋被控猥褻 二審改判八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獨立媒體「沃草」前執行長柳林瑋,被控對三名女子強吻、猥褻等,被依法起訴。一審依三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刑,共應執行一年六月。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害人僅一名,九日撤銷原判決,改判八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柳林瑋曾發起公民一九八五聯盟,並參與太陽花學運,而有「社運醫師」的稱號。
一名林姓女子於民國一0六年五月間在臉書指控,「L醫生」在車上對她強吻等。有網友比對後認為指的就是柳林瑋。柳男除否認指控,也對林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林女獲不起訴後,對柳男提出強制猥褻的告訴。
消息曝光後,檢方又有查出有兩名女子也遭柳男以類似手法騷擾,並循線找到兩名女子。兩人均指控遭柳林瑋強吻或襲胸。
柳林瑋開庭時否認犯行,辯稱三名女子要求與他進一步交往不成,才會轉而指控他強制猥褻。
一審台北地院指出,三名被害人指證歷歷,認定柳林瑋藉口要求被害女子按摩,或以很久沒見、壓力很大為由,要求對方擁抱卻趁勢強吻、猥褻,犯罪手法類似,且三女互不認識,卻有相同指控,三罪各判刑八月、八月、九月,應執行一年六月。
高院表示,一0六年四月十六日下午,柳林瑋以委託整理化妝品成分工作為由邀一女子見面,卻在開車搭載對方時以「紓解壓力」為由,要求女方配合擁抱,並強行扭動女方的頭、親吻五、六秒,足認強制猥褻,駁回上訴,維持八月刑度。
女工讀生部分,依兩方通聯記錄,柳男主觀認知與她有曖昧,想試探發展親密關係的可能性,互動還算自然,但觸摸女方身體時,因女方拒絕時,柳男即停手,高院認為未涉強制猥褻。
至於一0四年七夕帶女子吃飯,因事前兩人有密切聯繫,情人節後甚至相約下次見面,直到三天後女方態度才轉變。高院認為,由於沒有其證據,難以認定柳男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