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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圍毆打死欠債人 判7至9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王麒竣等四人夥同八名少年,深夜將有債務糾紛的鄭姓男子載到山區談判並毆成重傷,再載回被害人住處強索提款卡領錢未果,繼續毆打致倒臥血泊中,重傷不治。台南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將王男等四人判刑七年半到九年。另八名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

去年年六月二十二日晚間十點,王麒竣、林呈祐約蘇姓等三名少年到鄭男住處討債,將鄭男載到新化虎頭埤山區,王等五人認為鄭男說詞反覆、很不配合,即拿球棒、棍棒、鐵棒等痛毆,逼鄭男還錢。蘇姓少年打完後,通知另與鄭男有糾紛的男子梁家豪、林宗閔兩人到場,梁、林也帶另外五名少年一起來,逼問鄭男債務一事,同樣拿鋁棒、木棒等物參加圍毆鄭男,打趴在地。過程中鄭男稱錢放在家裡,逞凶的十二人未能索得金錢,後來到場的梁、林等七人先行離去。

留在現場的王麒竣等五人於二十三日凌晨一點把鄭男載回租住處,當時鄭男已奄奄一息、全身癱軟無法站立,王男等人又把鄭拖回房間,逼他交出郵局提款卡,蘇姓少年持卡到郵局卻領不到錢,折回再次繼續毆打鄭男,最後王等一行人才離去。由於鄰居聽到鄭男住處有爭吵打鬥聲與哀嚎聲,同日前往查看,鄭男已死。事後,警方循線追查逮捕王麒竣、林呈祐、梁家豪、林宗閔與涉案少年,依殺人罪偵辦、起訴,法官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