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部落求償 原民會免賠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四年前舉辦的南島民族論壇,開幕典禮中有一段阿美族奇美部落的勇士舞表演,奇美部落認為未獲授權即擅自表演,對原民會提起三百萬元的侵權國家賠償訴訟。台北地院認為,南島論壇開幕式並非原民會辦理,無賠償事由,十一日駁回部落請求。

法院指出,南島論壇開幕式並非原民會自行辦理,而是原民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辦理,文發中心也不是原民會的行政助手,因此舞團提供的開幕展演,不屬在原民會行使公權力行為的涵蓋下,因此不須負國家賠償責任。

部落也對受原民會委託的優利公司提訟,法院勘驗相關契約,指優利僅為人力派遣服務,對於派遣至原民會文發中心的娜麓灣舞團所展演的內容,並無指揮監督之責,也無侵權的行為責任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