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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講>公務機關應用「日據」而非「日治」

作者建議將「日治深坑廳廳舍舊址」之「日治」改為「日據」。(取自新北市政府網站)

范佐雙

在民主、開放的社會選名或命名,只要合乎史實及倫常,我們都會尊重,惟關涉侵略歷史暨公帑支付,就宜周延、縝密肆應。

2021年11月中旬,參觀新北市深坑區公所主辦的古屋「日治深坑廳廳舍舊址」開放活動,筆者多次透過市議員建請以「日據」取代「日治」,案經次(12)月中旬始刪除牆上的「日治」兩大字,惟照片說明有三處仍用「日治」。

筆者欽佩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戴寶村教授的主張略以往昔中華民國政府與日本處於敵對的位置,爰將日治時期一律定義為「日據時期」。易言之,日帝併吞強占,我們選用「日據」取代「日寇」、「日酋」,已算客氣。此見,大韓民國官方National Institute of Korea History編印《日帝侵略下韓國36年史》,即明明白白採用「侵略」一詞;再查「日帝強占期」一詞亦已蒐錄在韓國《標準國語大辭典》中,為何韓國能?我們不能?

審視日本學者藤井志津枝於1996年以「日據」發表台灣總督府的理藩政策,其研究論文符合歷史面向或實錄,而且大義滅親。

綜觀上情,我國立台灣圖書舘的「日治時期台灣文獻暨南方資料影像系統」應儘早更正為「日據時期台灣文獻暨南方資料影像系統」;我國家圖書舘的「日治時期圖書影像系統」應儘早更正為「日據時期圖書影像系統」。

我們可寬恕清代日本侵略,惟須明辨歷史真相;當今國際現勢,余同意增進台日關係,我們仍不應淡忘日本侵華史觀。(作者曾任大學教師、圖書館館長)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