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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 新北籲民眾速申請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危老都更時程現階段獎勵為百分之六,五月十二日後降至百分之四;且重建計畫基地面積需達一千平方公尺,才能取得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獎勵。新北市都市更新處呼籲民眾把握時間申請。

都更處總工程司李擇仁表示,都更處原訂今年目標要達成多元都更五百五十案,但在去年度即達標,因此重新設定今年度新目標為七百五十案。

都更處長張壽文表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在一0九年修法後,針對危老重建的時程獎勵由百分之十逐年遞減,目前時程獎勵為百分之六,五月十二日起將遞減為百分之四;且條例亦有時程獎勵加計規模獎勵為百分之十的上限,五月十二日後重建計畫內基地面積需達一千平方公尺,才能取得基準容積百分之十獎勵。

張壽文表示,該條例並賦予重建期間免繳地價稅、重建後減半徵收地價稅與房屋稅等稅賦減免優惠,依現行規定,五月十一日前申請危老重建的案子才能享有,呼籲有意願申請的民眾把握時間及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