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麗喆幼兒園虐童案,台中市政府調查陳姓和莊姓教保員涉嫌身心虐待多名幼童違反兒少權法,社會局重罰十八萬元和九萬元並公告姓名,同時將相關事證送交檢調,另,園方因隱匿等違失事項,教育局重罰園方十九萬元並勒令停止招生一年,陳姓和莊姓幼保員通報為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再於幼兒園服務。
社會局表示,陳姓教保員以管教為由,責打處罰和言語威嚇幼童,不但傷害幼童身體脆弱部位,造成幼童身心壓力。陳女身為合格教保員應具教保專業,卻以不恰當的管教方式,造成幼兒身心受創。社會局依違反兒少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重處十八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另一位莊助理教保員,同樣責打、以負向言語威嚇幼童,造成幼童心生恐懼,產生創傷反應。社會局依違反兒少權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重處九萬元罰鍰並公告姓名。
教育局指出,園方如發現不當對待幼童案件,必須通報家防中心及教育局,此案一月二十四日發生,園方一月二十五日進行校安通報,但教育局檢視校安通報內容,園內一月二十二日即接獲另位家長投訴幼童遭陳員不當對待,園方遲至一月二十五日才通報,涉延遲通報。教育局調查後發現,受害幼童由一位陸續增至十多位,疑涉隱匿。
教育局調查,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到園全面性檢視,查獲園方的違失包括師生比違規、疑租借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證書、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入班服務,並且隱匿幼童受虐但卻未依法通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