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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漁業資源 新北4海域禁捕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去年公告野柳、萬里、瑞芳及貢寮等四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其中野柳保育區及瑞芳保育區常發生違規採捕行為。漁業處統計,去年共有十五件違規案,多以違規垂釣及個人潛水採捕,籲請民眾採捕前注意相關規定,違者將開罰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
漁業處表示,野柳保育區規定只有石花菜及麒麟菜經申請同意後可以有限制的採捕外,其他物種完全禁止採捕,包括垂釣也禁止;瑞芳保育區禁止使用氣瓶、空壓機等潛水器材採捕保護物種,以及使用非釣具類漁具進行採捕行為。
由於瑞芳保育區沿岸有酋長岩、象鼻岩等景點,親水遊客較多,違規垂釣、潛水自行採捕的狀況頻傳,除對違規者處以罰鍰,漁業處也於多處沿岸入口附近設置告示牌,籲請民眾注意,以免誤觸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