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濫倒土石罰不怕 將移送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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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歸仁區農地遭非法傾倒營建剩餘土石方,遭市府依據區域計畫法加重裁罰二十四萬元,但議員蔡筱薇十七日質疑廠商是三被罰的累犯,根本罰不怕。市府則表示,依台南市裁罰基準,第三次倘逾期再不改正,將會依法移送檢調。

蔡筱薇說,跟農業局查閱資料才發現,該案三次合計被開罰三十九萬元,等於是累犯的身分,但廠商的不法獲利恐怕已經超過三十九萬,根本是罰不怕。

蔡筱薇強調,台南市近來建案大增且重大工程持續推動,因此營建廢棄物與土石方處理問題,也格外受到外界重視,而市府應落實查核管理,「該罰就罰,該辦就辦」,莫讓有心人士遊走於法律邊緣,破壞台南環境。

地政局指出,台南市針對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有訂定「台南市政府辦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行為人及負土地使用管理責任之人有相關裁罰基準。

該案於一0九年查獲時,是針對違規倒土石方之行為人做出第一次裁罰,共開罰六萬元;一一0年查獲時,係地主自承僱人填土石方,因地主和前次查獲者分屬不同行為人,因此地政局針對該次查察違規面積,對地主作出第一次裁罰,共九萬元。

日前再度查獲地主第二次自僱人填土方,經地政局量測結果達零點七五公頃以上,原依裁罰基準規定,第二次應裁罰行為人十二萬元,惟因本案屬情節重大案件,依同基準相關規定,除予以加重罰鍰二十四萬元之外,並令其立即停止違規使用並恢復原狀,目前裁處及限期改正已發出,倘逾期限內再不改正,地政局將會依法移送檢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