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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新開發案須用一定比例再生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二十四日核定經濟部提報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修正案,經濟部指出,即使今年水情審慎樂觀,還是要布局再生水與海淡水,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此案可強化枯水期的供水韌性,未來每日可望增加逾百萬噸用水。
蘇貞昌表示,對於可以操之在己的科技造水,包含再生水、海淡水,要好好布局、大力推動,目前興辦及規劃中的海淡水、再生水廠全數完成後,未來每日可增加超過一百萬噸用水,請加強與地方政府合作,早日完成。
經濟部在行政院會報告「減少降雨依賴、強化科技造水─再生水與海淡水的布局」,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經濟部水利署長賴建信表示,去年的百年大旱讓政府體認到科技造水對產業發展的重要性,院會通過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對於新設立的產業開發案,要求依產業特性均須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水,預期透過本次修法,將更穩定產業及民生用水。
該草案修法重點為,刪除開發單位應使用一定比率系統再生水須位於「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的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的限制,擴大再生水的使用範圍;如未來遭遇旱象減供自來水時,可提高產業用水穩定度,並降低民生供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