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男子喝完三瓶米酒騎自行車嚴重超標,警方現場開立告發單,並禁止再繼續騎乘。警方表示,慢車酒駕超標可處六百至一千二百元的罰金,若駕駛動力驅動車輛更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楠梓分局交通分隊十日執行巡邏勤務,下午六時二十六分行經後昌路五四六巷口停等紅燈時,見右側人行道上一唐姓男子(四十七歲)騎乘自行車騎到一半左腳拖鞋掉地上,該名男子還坐在自行車上用腳多次撥弄,試圖將拖鞋穿回,無奈怎麼試都穿不回腳上,此舉引起員警注意並上前盤查。
該名男子起初向員警聲稱,因腳受過傷動作較不俐落才會一直穿不上;但員警發現唐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質疑是飲酒引起動作不協調。唐男向警方坦承在朋友家喝完三瓶米酒後騎車返家。警方對唐男實施酒測後發現唐男酒測值嚴重超標,現場開立告發單並禁止他再繼續騎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