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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貸款緩繳紓困 再延一年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因應疫情衝擊,立法院財委會十三日臨時提案通過,要求金管會協調各銀行針對房貸、車貸、信用卡等消費性貸款延繳本金、利息等措施,實施期間延長一年、至明年六月底為止。
由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羅明才、李貴敏、費鴻泰及林德福共同提案,提案指出,自新冠疫情擴散以來,國內去年經濟成長率雖然突破百分之六,但是服務業及中小企業未完全復甦,因此,要求金管會協調銀行公會,就影響的企業與個人房貸、汽車貸款、信用卡等消費性貸款延繳本金、利息等措施,原本實施期間到今年六月底,將延長至明年六月底。
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及銀行局局長莊琇媛當場同意,並獲在場立委無異議通過。
金管會表示,為因應新冠疫情已對個人經濟影響,金管會前已分別於二0二0年二月十八日、五月二十九日、十二月二十五日及去年六月二日,四度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三至六個月等措施。
其中,第四次緩繳貸款的措施,申請到期日是今年六月二日,也就是即將屆滿;金管會表示,尊重立院財委會的臨時提案決定,並將研議將申請期限再延長一年,也就是明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