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端午節將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驗出馬公市某攤商業者的鹼粽含有不可添加的硼砂,澎湖地檢署指揮澎湖縣調查站及衛生局人員,在湖西鄉某業者自家工廠查獲違法添加硼砂之鹼粽成品一千四百餘顆,並當場查扣包裝標示「工業用產品」及「禁止食用」字樣的硼砂原料約一點五公斤,阻止含有危害人體物質的食品持續流入市面。
澎湖地檢署指出,鹼粽的製作,依照古法,為了增加口感及防止粽葉沾黏,並作為防腐劑增加保存性,過程中會使用硼砂,然由於硼砂在人體內會轉變為硼酸,連續攝取後會在體內累積,可能破壞中樞與消化系統,妨礙消化酵素作用,進而導致食慾降低、抑制營養吸收等,因此我國早已規定禁止使用;此外,衛生福利部也公告,如三偏磷酸鈉為可取代硼砂的合法食品添加物。
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表示,食品添加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