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扶天地 〉久未收到汽車稅單 愛車被銀行拖走抵債

南區王先生問:個人經多年開源節流的努力,終於圓了入主賓士汽車的夢想,但一年後,我搬新家,從此都沒接獲汽車燃料費及牌照稅單。而因工作繁忙,並不以為意,且樂得輕鬆,還天真地認為不用再繳稅,等日後稅捐機關有催繳稅款再說。不料,有一天竟有人上門告稱我的賓士車貸款未按期繳納,銀行派他來拖回抵押品,對方並出示車籍資料及法院債權憑證,強要將汽車拖走。但我並未以該汽車去做任何貸款,驚嚇、困惑之餘,竟不知後續應如何處理。

答:詐騙集團手段日新月異、層出不窮,司法實務上常見詐騙集團以高級轎車為對象,先偽造車輛車籍資料、及汽車製造廠相同的出廠證明,向監理所辦理異動,將車主變更為犯罪集團預先準備的人頭名下。再以人頭的名義持該異動後的偽造不實車籍資料,向不知情之金融機構辦理貸款。

事後,犯罪集團是用人頭的名義貸款,當然不會去繳息還款,而金融機構於發現借款人拒不繳息還款後,即依法取得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通常該人頭戶並無財產,因此,對該人頭戶執行當然是無結果,部分金融機構就僱用專人負責尋找供抵押的汽車,找到後立刻將車子拖回,逼車主出面解決還債或拍賣取償。事實上,王先生(實際車主)並沒有將汽車轉讓予他人,亦未向金融機構貸款,發生本件汽車莫名遭拖走時,應該即刻報警處理,追查偽造車籍資料的犯罪集團,並撤銷非法的車主異動,讓車子回復到實際車主的名下。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此為憲法所明定。因此在應繳納稅負之課稅期間若未收受相關稅單,建議即應向相關稅捐機關查詢,免得受罰。又因詐騙集團猖獗,亦可免遭不當利用而損害自身權益、甚至遭其他民刑事責任之追索,不得不慎。

(作者∕楊淑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