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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廣告違規 裁罰18件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近年房市熱絡,不動產銷售廣告違規情形頻傳。地政局統計,從去年至今,不動產經紀業違規裁罰情形,經紀業違規受裁罰共十八件,以刊登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以及銷售廣告不實為最大宗。
地政局表示,近來違規受罰案件,最大宗就是刊登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及銷售廣告不實,高達十件,另包括租賃案件實價登錄逾期、未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即進行廣告銷售、非經紀業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等。
為促進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消費者權益,地政局訂有「台南市不動產交易安全查核實施計畫」,聯合各地政事務所全面查核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業務,包括一般性業務查核及廣告查核,經民眾檢舉,經紀業違規以廣告不實為最大宗,恐面臨裁罰,地政局呼籲廣告用語應注意中立性和真實性。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相關規定都相當明確,如不得逕以加盟店名稱替代經紀業名稱,業者切勿便宜行事,以免受罰,尤其網路世代,數位行銷廣告發達,近來裁處案多從臉書社群網路平台刊登廣告違規,呼籲業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