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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孟詐領公費助理費 檢調二度搜索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遭檢舉三年多前涉嫌以葉姓前男友為人頭,詐領台北市議會的公費助理費,今年三月搜索時葉男不在國內,近期已回台,檢調九日發動二波搜索,依貪汙等罪嫌約談葉男到案,另傳訊林穎孟、蕭姓男子到庭。
林穎孟(三十八歲)為台灣大學社會研究所碩士,原屬時代力量,曾參與民國一0三年的太陽花學運,一0六年擔任時代力量中央黨部發言人,一0七年當選台北市議員,一0九年八月退出時代力量。
檢調指出,林穎孟自民國一0七年至一0九年間涉嫌以其時任葉姓男友名義,詐領台北市議會公費助理費,金額約數萬元至數十萬元,涉犯貪汙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承辦檢察官今年三月二十二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六路搜索林穎孟的市議會辦公室等處所,並將林穎孟、郭女及蕭男等五人約談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林女一百萬元交保,蕭男二十萬元交保,郭女無保請回。
林女強調沒有詐領助理費,聘請的助理都有在做組織工作、拓展支持者及剪片、設計、製圖等工作,他們都有交付工作成果,不可能把錢放到自己口袋,會完全配合檢方調查,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
檢調三月間搜索時,因葉男不在國內,近期得知他回國完成檢疫居隔措施後,專案人員隨即兵分二路搜索其住家等地,將他約談到案,另也再度傳訊林穎孟、蕭男等,全案漏夜訊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