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往俄羅斯 管制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防止我國輸往俄羅斯的高科技貨品供作生產軍事武器用途,公告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並自即日生效。

基隆關指出,出口人輸出前述清單貨品至俄羅斯,須依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管理規定,向貿易局或經濟部委任或委託之機關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獲准後才能憑以報關出口。

基隆關說,出口人報運此類貨品出口時,應於出口報單填報輸出許可證號碼,並申請書面審查,基隆關籲請業者注意。

基隆關並指出,未申請輸出許可證而報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者,將依貿易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移送貿易局議處,業者於報運出口前應先行確認貨品是否屬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範疇,業者如需了解相關資訊可參閱貿易局網站(https://www.trade.gov.tw,路徑:貿易法規與管理/高科技貨品管理),以免延宕通關,甚而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