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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以為車子被偷 警方不到十分鐘破烏龍案
記者黃俊昇/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大里分駐所,接獲四十五歲的劉姓婦人報案指出,到大里區公所洽公,辦妥準備離去時,發現自小客車不見了,員警經調閱行車路線,並到附近尋找,不到十分鐘就幫劉女找到愛車。
劉女指出,她深怕自己忘記停放位置而報警,會造成警方困擾,於是通知家屬一同協尋,直至尋車未果,才向警方報案尋求協助。
警方見劉女心急如焚,先安撫情緒後,與劉女再次確認前往區公所洽公其自小客車有無上鎖、最後停放位置,查詢車輛有無遭拖吊,並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影像,警方確定劉女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路線後,便到附近尋找,終於在大里區中興路二段七十一巷口發現該自小客車。
劉女見自小客車「失而復得」又驚又喜,對於搞錯停車地點感到不好意思,頻頻向警方致歉及道謝,同時對警方的專業及效率給予肯定,短短不到十分鐘,即調閱出當日行車路線,並順利找回愛車。
警方表示,到外地出遊或洽公,建議民眾在停車後除注意有無拔除鑰匙、上鎖車輛,可搭配手機拍下停車位、周遭門牌,避免苦尋不著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