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十二日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其中有關制定二0五0淨零碳排條文,立委提出同步制定二0三0、二0四0年減排量,或逐年限縮排放,但因討論多時難達共識,召委賴惠員裁示先保留。
行政院版修正草案第四條明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二0五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為達成目標,各級政府應與國民、事業、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發展負排放技術及促進國際合作。
雖然朝野立委贊同二0五0年淨零碳排目標,但立委提案多達二十個版本,對淨零碳排過程要求、定期檢討期程略有不同;如台灣民眾黨團提案增加二0三五年溫室氣體減排百分之五十、禁售新出廠燃油機車等;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要求至少每五年檢討淨零排放目標。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則提案要求二0三0年溫室氣體減排百分之七十五,二0四0年減排百分之四十;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版本則要求在條文加入「逐年限縮溫室氣體排放量」,由於沒有設定減排量,具有一定彈性且能宣示決心,不會造成行政單位困擾。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現行溫管法明定二0五0年溫室氣體排放必須減排百分之五十,確實沒有制定過程中目標,但政院版草案第十條已明定五年一期的階段目標,且會舉辦公聽會匯聚意見,盼立委支持政院版草案。
由於討論許久仍難獲共識,會議主席賴惠員原傾向環保署以林淑芬版本,提出新的修正文字;不過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堅持,應保留其他立委版本至朝野協商,最後賴惠員裁示二0五0淨零碳排條文先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