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選3+4 金管會:居隔防疫險應理賠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零加七」居家隔離新制十七日開始上路,民眾關注若是自選「三加四」是否影響防疫險理賠,金管會強調,一切回到契約條款規定,因民眾確實符合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遭處居家隔離要件,防疫險要理賠。

確診者同住家人居家隔離規定再放寬,指揮中心宣布,完整接種三劑新冠疫苗者,十七日起可從「三加四」改「零加七」天,但也可自選採「三加四」天;不過,市場傳出有產險業者主張民眾若可「零加七」卻選擇「三加四」,是故意讓保險事故發生,防疫險將不理賠隔離補償。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保險契約條款都有明文記載,理賠啟動要件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約定受居家隔離處分,確診者同住親友和確診者確實有接觸並遭居家隔離,就符合契約規定。

林志憲強調,指揮中心目前是以「三加四」為原則、另可選擇「零加七」,保戶若選擇維持「三加四」,保險業當然要理賠,一切都按照契約條款和法令規定。

此外,產險業拒絕承保防疫險重複投保件,引起民眾不滿,金管會指出,保險公司基於風險控管本就可進行核保評估,但若已核保,保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不適用複保險條款。

但金管會同時強調,若要求保險公司承擔太多防疫保單問題,恐對整體保險市場機制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