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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文陳菊貪汙 女判拘役50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雄市楊姓女子被控在臉書轉貼文章,有關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涉及貪汙的文章,遭陳菊提自訴誹謗。台北地院審理後,昨(十八)日依誹謗罪將楊女判處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
 楊女今年七月在高雄某煎餅店,罵女學生「去死」而躍上媒體版面。八月間,她在臉書分享一篇有關陳菊涉及挪用公款,並提供五億元給蔡英文競選總統等內容的文章。
 陳菊獲知後,向北院提出誹謗罪的自訴。楊女事後曾臉書上向陳菊道歉,希望她能「大人有大量」,但不被接受。
 法院審理期間安排雙方調解,楊女希望陳菊讓她在臉書道歉即可,但陳菊不接受,兩造調解宣告失敗。法院審理後,昨日依誹謗罪將楊女判處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