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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墊華映欠薪? 顧立雄提三步驟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華映積欠員工近億元工資,勞動部要求母公司大同出面協助代墊款項,但大同有疑慮;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日在立法院提出大同可執行的三步驟,包括訂定一年內清償合約、設定銀行擔保品與評估股東權益。
 大同集團旗下面板廠中華映管去年因財務危機面臨關廠,十五日近七百名華映員工聚集在大同總公司前抗爭;華映工會也表示,華映預計在十一月三十日展開第二波大量解僱一千九百名員工,但仍積欠這些員工八至十月的工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表示,華映第二波資遣一千九百名員工,自八月開始未能領到薪資,積欠工資近億元,華映要求母公司大同出面處理債務,且勞動部也呼籲大同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協助華映籌措財源或代墊款項,但大同僅表示「同情」,並認為有適法性問題。
 顧立雄回應,金管會不是此問題的主管機關,但先前有出具相關意見給勞動部。
 顧立雄指出,大同若要協助華映償還積欠的工資,將會涉及公司法第十五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的規定,必須針對借錢給華映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對大同股東權益影響進行評估。
 顧立雄並表示,大同後續可執行的三個步驟為,首先是大同可借錢給華映付工資,但因為公司法第十五條,公發公司短期融通必須在一年期以下,因此雙方合約要訂定在一年內清償。
 其次,華映抵押給銀行的擔保品價值大於債權,大同可在借錢時設定此擔保品;第三步為程序上的問題,華映是否能在一年內還款,也涉及到對大同股東權益影響,因此,應要由大同董事會評估後決議。
 顧立雄強調,大同必須要在符合公發公司規定,又不影響股東權益的狀況下,去協調一個雙方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