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兒遭餵毒虐死 母助埋屍判1年2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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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戳、木板鐵尺痛毆、餵食安非他命致死 狠心同居人逃死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前年凌虐彭姓同居女友的四歲女兒,甚至餵食毒品致死,彭女竟幫忙埋屍。一審依殺人等罪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彭女被依遺棄屍體罪判刑一年十月。二審將彭女改判一年二月,最高法院二十日駁回上訴,彭女判刑定讞。

民國一0九年九月間,南投縣蔡姓男子向警方自首,供稱協助陳威嘉掩埋女童,檢警獲報後到陳男老家果園樹下,果真挖出女童骨骸,追查後才查獲這起虐童埋屍案。

檢警查出,女童的彭姓生母於一0八年七月間,帶女兒離家出走,與陳男租屋同居。但陳男多次凌虐毆打女童,曾用針戳刺女童大腿,用木板、鐵尺、鞋拔毆打,還罰她做「拱橋」動作等。

陳男還至少兩次餵食女童安非他命等毒品,導致女童於一0九年六月七日因毒品作用而窒息死亡。陳男隨即聯繫昔日獄友蔡男,與彭女合力埋屍。

一審南投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妨害幼童發育罪、共同遺棄屍體罪,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依共同遺棄屍體罪將彭女判刑一年十月、蔡男一年二月,蔡男未上訴而確定。

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彭女負責搬運、遺棄女童屍體,卻與決定棄置、埋屍地點的陳男相同形度,一審量刑過重、不符比例原則,改判一年二月。最高法院認定二審量刑,駁回上訴確定。至於陳男另案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