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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及戒菸者移除 孕婦及產後6週可用抗疫口服藥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快篩陽性經醫判即確診將全面適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修訂口服抗病毒藥物給藥對象條件,納入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但移除吸菸與戒菸者,另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也新增快篩陽性個案提示。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不是全部的確診者都要用藥,根據研究,抗病毒口服藥物Paxlovid的適用條件要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12歲以上且40公斤以上,如不是就需要符合一種高風險因子。
另外一種口服藥莫納皮拉韋,則是輕度至中度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18歲以上病人,且有任一高風險因子中(不包含懷孕),且不能使用其他藥物者。若非是高風險族群對象,即使用藥也發揮不了預防併發重症的藥效。
因此,針對抗病毒口服藥物Paxlovid的適用條件,也自即日起略有調整,移除「吸菸或已戒菸者」,但對於孕婦與產後6週內婦女,如醫師評估利大於弊,並且病人知情同意,才可使用。如用藥時有哺乳需求,需向醫師說明,在綜合評估哺餵母乳的益處與嬰兒可能風險後開立藥物。
同時,由於國內疫情進入廣泛社區流行,並因應快篩陽性經醫判即確診將全面適用,陳時中表示,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的TOCC提示也隨疫情動態調整,以提供醫師診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