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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校長遴選淪喬志願 全教總監院陳情
要求調查並懲戒相關違失人員 教部:均依規定辦理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針對高中職校長以協調方式安排職缺,對此,全教總二十三日向監察院陳情指出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機制已淪為喬志願的協調會,呼籲監察院調查並懲戒相關違失人員。教育部回應,辦理國立高中職校長連任及轉任,均依規定辦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前往監察院陳情,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中小學校長遴選是希望透過公開遴選方式,為學校找到優秀校長,但近年來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機制,幾乎已淪為替校長找出路的協調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張瓊方提到,全教總先前曾揭露某協會以協調方式,喬到「一個蘿蔔一個坑」,讓每個出缺學校僅有一名校長候選人,以提高校長轉任的成功率,根本鑽遴選制度的漏洞。
針對遴選制度亂象,侯俊良表示,利用職權喬志願,損害學校權益,而國教署消極以待、坐視情況惡化;為確保國立高中校長遴選精神,並維護出缺學校權益,全教總因此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並懲戒相關違失人員。
教育部以文字回應中央社記者,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參與遴選的現職公立高中校長應接受辦學績效考評,經遴選會考評結果績效優良者,可在同一學校連任一次或優先遴選為出缺學校校長。
教育部指出,若校長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未獲同意連任或轉任,則可選擇退休、參加新任校長遴選或回任教師;教育部辦理國立高中職校長連任及轉任程序,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