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彌陀報導
一名51歲陳姓男子酒駕初犯遇警攔測,竟緊張到「挫屎」,員警頓時尷尬一下,只好拍拍肩膀安慰他「下次不要再酒駕啦!」,但陳男酒測值高達0.66 mg/L,警方當場將其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岡山警察分局彌陀分駐所員警日前執行支援廟會勤務,行經梓官區進學路口時,發現一名男子騎車不穩,於是上前示意路邊停車、接受檢查;過程中,而這名51歲陳姓男子渾身散發出濃厚的酒氣,經施以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66 mg/L。而陳男辯稱沒有騎車且否認有飲酒情事,在警方提示有錄影畫面及透過酒精檢知器發現陳男確實有酒精反應;事後,陳男向員警表示,因爲第一次酒駕就被抓,緊張到「挫屎」在褲子上。
岡山警察分局再次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規定,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如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2次以上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警方爲防止酒後駕車,將持續加強取締決不容忍,切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