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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衝擊 營所稅可展延或分期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疫情嚴峻衝擊百工百業,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一一0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若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可於六月三十日前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為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申請延期期限最長為一年,或分期繳納最長三年分三十六期。納稅義務人可依申請事由備妥證明文件,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繳稅方式選取「非線上繳稅」,申報上傳成功後,在「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顯示訊息點選「線上申請」,將自動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後,即完成申請。
南區國稅局表示,非透過網路申報的納稅義務人請以工商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亦可臨櫃或線上取得申請書填寫並檢附證明文件後,以臨櫃、傳真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