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初審 關鍵條文保留送協商

記者陳建興、王志誠/台北報導

立法院聯席會議二十六日初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等案,對於現行人員(舊制)能否轉換到新制、政府提撥責任是否為四十二年等關鍵條文未達成共識,因此保留。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則呼籲,取消年改天花板,返還年資補償金。

會議主席、民進黨立委黃世杰在會中表示,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會與先前初審通過的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一起協商,由於這兩部法規定的施行日期是明年七月一日,因此希望最好在下會期能有共識,完成三讀,而在休會期間,相關機關的溝通也不要停歇。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民進黨立委賴品妤等人分別提到,此制度僅能讓一一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出任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適用,是否允許在一定期限或情況下,讓採用舊制者有轉換到新制的選擇;銓敘部要提供相關數據,包括估算轉換人數及相對應的經費缺口等,也要讓所有公教人員知道,才有辦法做出比較好的選擇。

此外,行政院版草案規定,教職員提繳退撫儲金費用滿四十二年以後,政府不再負提撥責任。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國民黨立委鄭正鈐等人所提草案版本,未有此規定。潘文忠回應,未來協商時可以進一步考量合適性,再做審酌。

至於個人專戶的提存準備機制,包括提撥費率要多少,以及離職教職員只能選擇一次性領回個人專戶內的退撫儲金等條文,此部分也保留送協商。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立法院在研議新制時,應降低風險,完善一百十二年新制,確定提撥制面臨諸多風險。全教總提出「有年資就有提撥,取消政府只提四十二年之規定」、「各項投資組合均應給予最低保證收益」、「研議降低長壽風險之配套措施」等具體建議,盼朝野立委納入新制立法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