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PO文披露行政相驗踢皮球 遺體不能移動 衛生局:已開立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網友在臉書上發文指稱,患有癌症的爺爺確診出院,廿六日在家中過世,為了司法相驗或行政相驗擺不定,家屬一直聯絡警察及衛生機關,卻都沒有消息,遺體已經擺在家裡十幾小時不能移動,家人只能開冷氣、放佛經。台南市衛生局說,此案已作行政相驗,由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
PO文者說,爺爺是肺癌與腦癌的患者,不久之前在醫院確診,在一旁負責照料的奶奶也染疫,經醫院建議出院做居家照護,不料,廿六日凌晨一點半左右,爺爺失去呼吸心跳,打一一九急救無效,決定放棄。為了處理善後,家屬打電話給派出所員警,警方又提供台南市衛生局的電話,表示早上八點可以打給衛生局,派人開立死亡證明,同時也強調「尚未開立死亡證明前是不能動遺體的」。事後聯絡衛生局,但聽到爺爺是確診者後,便表示要交給疾管署決定,此後,再也無下文。原PO決定將文章貼上網,請求市府協助解答,到底要做司法相驗或行政相驗,不能讓遺體一直擺著。
台南市衛生局得知此訊息,立即聯絡當地衛生所開行政相驗證明,以利家屬處理後事。衛生局說明進一步明相關流程,衛生所醫師若接到通報,COVID-19陽性確診者經判斷無自殺、他殺或意外等原因在宅死亡,仍可開立行政相驗,若有疑慮則再開立司法相驗通報單給警方轉給檢察官。因此,當衛生所接獲行政相驗申請,若因防疫工作導致無法及時前往處理,衛生所醫師會在防疫工作暫告一段落時,盡全力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相關程序,疫情期間請多些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