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移工來台後失蹤13年 一場車禍曝身分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來台工作的印尼籍女移工,於民國98年後即行蹤不明,四處打零工維生,沒想到日前在南市安南區與人發生車禍,警3分局長安派出所一查身分,竟是在台已生活13年的失聯移工,也遭移送移民署台南專勤隊。

來台後行蹤不明十三年的印尼籍移工,沒想到一場車禍曝露其失聯移工身分。(民眾提供)

警3分局長安派出所26日晚上八點多接獲通報,指安南區公學路2段發生車禍,長安所警員黃昭潔隨即到場處理,發現現場為自小客車與電動自行車擦撞,現場見無人受傷,除依規定測繪資料外,並針對當事人查證身分。

但現場詢問雙方身分及證件時,其中電動自行車駕駛為女移工,對於詢問內容支支吾吾,不願直接回答,直說待會友人會協助將證件拿來,警員黃昭潔直覺另有隱情,便請移民署台南專勤隊以指紋查詢,發現女子為67年次的印尼籍移工,且於民國98年時,僱主已通報行方不明,在台已生活13年。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長安所不敢大意,立即實施快篩,確定移工陰性後,依法移送台南專勤隊。經查,該女子自98年行方不明,四處打零工維生,不料卻因車禍遭警方查出行方不明身分。

警3分局表示, 僱主若聘用失聯移工,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63條規定,經查獲確認違法,將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應循合法管道申請,切勿以身試法,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