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大企業聘體育專員規定 尚未落實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召集人陳學聖二十八日指出,「國民體育法」規定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員工人數達五百人以上者,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後疫情時代,民眾對自我保護的意識提高,若能培養員工運動風氣,促進員工身心健康,提升員工工作效率和公司績效,對員工和企業而言是雙贏。

陳學聖表示,國家主要勞動力的三十到五十九歲民眾,規律運動人口為兩成左右,是各年齡層規律運動人口最少的一群。政府鼓勵企業重視員工運動的措施,仍有成長的空間。陳學聖呼籲,政府各機關構應為表率。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