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駕車拒檢撞傷員警 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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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因毒品案被通緝中,深夜開車遇警臨檢,他拒絕下車受檢並加速逃離現場,過程中撞傷員警,被開了兩槍仍脫逃,事後被逮捕到案,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他六個月,可易科罰金。

去年九月間陳男(廿六歲)被台南地檢署發布毒品通緝,同年十一月十三日深夜十一點半左右,他駕駛鄭姓友人的賓士車外出,行經北區大興街三百巷口附近,見市警五分局立人派出所在該處執行路檢勤務。

黃姓警員站在車前示意陳男下車配合受檢,不料,該車先佯裝配合,卻突然加速欲逃離現場,並朝員警衝撞,黃姓警員見情況危急朝車開兩槍未中,陳男的車因撞擊黃而致右手、左小腿挫傷等。警方於隔天凌晨近一點,循線在安南區查獲該車及陳男到案,訊後將他移送法辦。

陳男駕車見警攔查,本應停車配合調查,竟加速衝撞員警後脫逃,漠視國家公權力,所為已嚴重危及員警執行職務安全,觸犯妨害公務執行罪及傷害罪;考量陳男犯後已與受傷員警達成和解,犯後態度尚可,量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