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康姓男子向父親討有網路吃到飽手機遭拒,持刀連刺康父十六刀致死。他雖辯稱曾患思覺失調症,但法官認為他弒父時認知清楚,僅依自首要件減刑,並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判十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康男去年八月四日上午近八時在客廳向父親索討有網路吃到飽的手機未獲理會,怒嗆「你以為我不敢殺你嗎」仍未獲理睬,竟持水果刀朝父親胸、背、頭、頸、肩部及腹部連刺十六刀。行凶後先請保全人員幫忙呼叫救護車,但康父仍因大量出血和血胸不治。小港警分局人員到場後,將他依殺人罪送辦。
康男接受偵查時,雖坦承持刀捅刺父親致死,但自認僅刺約十三、十四刀,且大多沒朝胸、頭、頸、肩等重要部位下手,主觀上並無殺人犯意。辯護律師也稱,康男犯案時認為父親是「假的爸爸」,並未意識到父親是他的直系血親尊親屬,據此請求法官減刑。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發現,康男雖在十七歲起因罹患思覺失調症接受治療,且近期均有按時服藥,案發後還請求社區保全打一一九,足見當時有理解判斷能力。此外,康男在警詢、檢方偵查期間,均能正常表示被害人是其父親;直到他被移審高雄地院訊問後,才改口「我有很多爸爸」等語。合理推測是在羈押期間發展出「哥哥殺死假爸爸」妄想內容,藉此合理化行為卸責,或是以妄想隔絕罪惡感等。
法官認為,康男不但長期以不當言語暴力脅迫父親,僅因要求提供手機遭拒,就憤而連刺十六刀;考量他犯後坦承部分犯行,且構成自首要件減刑,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十年徒刑。